JB_T 2627-1991 塑料挤出硬管辅机
ID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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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大小(MB): |
0.09 |
页数: |
5 |
文件格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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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 |
2019-12-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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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,JB/T 2627- 91,塑料挤出硬管辅机,1991一07-22发布1992-07-01实施,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发布,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,JB/'r 2627--91,塑料挤出硬管辅机,代替JB 2627~一79,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,本标准规定了塑料挤出硬管辅Ol_的基本参数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,本标准适用于加工塑料挤出硬管制品的塑料挤出硬管辅机(以下简称“辅机”),弓1用标准,GB 191,GB 1801,GB {181,GB 6388,ZB G95 009.,ZB 095 010,JB 8,包装储运图示标志,公差与配合尺寸至500mm孔、轴公差带与配合,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,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,单螺杆塑料挤出机,橡胶塑料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,产品标牌,术语,机 头规格,同一机头体所适应的最大模口直径,模口直径,机头外模成型部分的直径,见图1,限口川艘,图 1,真空定径,用抽真空的形式使管材紧贴在定径套内壁以定型,机械电子工业部1991-07-22批准1992-07-01实施,JB/T 2627-91,3. 4 内压定径,用管 内 充压缩空气的方式使管材压紧在定径套内壁以定型,墓本参数,基本参数应符合下表规定,项目,真空定径、内压定径,回盘锯、行星式行星式,机头规格mm 50 110 160 225 } 630,适用管材范围mm 10- 50 50- 110 90. 160 125--225 ,:。一315}28。一;50 400- 630,最小牵引速度m/min >0.3 >0.2 >O. 15 >0. 1,牵引调速比>10,牵引功率kW <2.2 < 3 <4 < 5.5,中心高mm 应符合挤出机中心高尺寸规定,技术要求,5门辅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,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,5.2 主要零部件技术要求,5.2. 1 机头的外模、模芯及所有塑料流经的流道表面应镀硬铬,硬度应不低于600HV,5.2.2 模芯、外模、分流体、鱼雷体等零件须调质处理,硬度为235-265HB,5. 2. 3 外模及模芯成型部分直径偏差应不低于GB 1801中H8的规定,5. 2. 4 外模及模芯成型部分圆度应不低于GB 11引中8级精度,5.2.5 定径套内孔表面粗糙度K.为1. 6pm,5.2.6 定径套内孔直径偏差应不低于GB 1801中H8的规定,5.2. 7 定径套内孔圆度应不低于GB 1184中8级精度,5.3 整机性能技术要求,5.3. 1 模口间隙应均匀一致‘,5.3.2 机头流道应圆滑过渡,其接触面连接良好,不得漏料,5.33 机头模口应无磕碰痕迹,5. 3. 4 机头进气孔及各输气、输水管路应畅通,密封良好,5.3.5 加热器固定后与机头外表面应贴合良好,5.3.6 牵引装置各夹持部位须受力均匀,接触长度(或点)应不少于工作长度(或总数)的50,0o,5.3.7 牵引速度应能无级调速,并符合表1的要求,5.3.8 机械、电器装置应设安全保护措施,5.3. 9 各传动系统应运转平稳,各啮合件啮合良好,电机无过载现象,5.3. 10 辅机噪声(声压级)应不大于85dB(A )切割瞬时噪声不计,,5.4 外观质量,5.4. 1 各外露焊接件必须平整、不允许存在焊渣及明显的凹凸粗糙面,5.4.2 油漆应符合ZB G95 010的规定,试验方法,6.1 空运转试验,辅 机 总 装合格后应进行不少于30min的空运转试验,JB/T 2627,6.2 负荷运转试验,空运 转 合 格后,应与挤出机配套进行不少于2h的连续负荷运转试验,6.3 牵引装置各夹持部位受力均匀性的测量,取 一 段 已 成 型 的 管材夹在牵引装置的牵引履带之间.如图2,图 2,七. 用塞尺测量牵引履带与管子外表面之间的间隙,得出实际的工作长度,6.4 噪声的测量,在 离 辅 机lm远,高1.5 m处,四周均匀取5点测量,取平均值,检验规则,了.飞每台产品须经制造厂质量检查部门检查合格后,方能出厂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,7.2 出厂检验,辅 机 出 厂前应按6.1 条进行试验,并应符合5.3 .3 ,5.3 .5 ,5.3 .7 条的规定,7. 3 型式试验,有 下 列 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:,a. 新 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;,b. 正 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,c, 正 常生产时,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.每二年进行一次检验;,d. 产 品长期停产后,恢复生产时.,e. 出 广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,f. 国 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,7.3 .1 型式检验应按6.2 条进行试验,并应符合5.3条的规定,7.3. 2 型式检验每次抽检一台,当检验不合格时,再抽验一台。若再不合格时,则型式试验判为不合格,8 标志、包装、运箱、贮存,8.1 每台产品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,固定产品标牌。标牌的尺寸及技术要求应符合JB 8的规定,8.2 产品包装前,机件及工具的外露加工面应涂防锈剂,主要零件的加工面应包防潮纸.,8.3 产品包装箱内应铺防水材料,箱子应适用于运轴装载.有关内容应符合GB i91,GB 6388的规定,8.4 产品允许分箱包装,产品、零件和部件应固定在箱内,8.5 包装箱应标明制造厂的名称、收货单位和地址、产品型号和名称、包装箱序号、体积、重量、起重线、,不准倒置等字样,BIG 每台产品应有下列技术文件(装入防水的文件袋内):,JU/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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